各二级学院:
为完善校院两级学术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在学院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设立学术分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成规则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各教研室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由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代表组成,人数为不低于5人的单数。学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
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治学严谨,师生公认度高。
2.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突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有奉献精神。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6日前完成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将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1092773211@qq.com。
联系人:徐艺萌 联系电话:59816508
教务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