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关于课程考核管理的规定》和《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课程考试考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正方教务系统的使用,根据课时长度,本学期课程考试时段分为期中结束性考试和期末考试周(第19、20周)。期末考试周各专业务必要安排1-2门课程进行考试,严禁期末考试周无课程可考的现象存在。
现将相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对所有课程进行清理,向任课老师落实考试方式,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一),于设置考试时间段前三周交教务处审核(公共课统考课程除外)。原则上课时在30学时以下的课程和考查课程不集中安排考试,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教务处对集中考试的课程进行统一排考,若有特殊原因需由教务处安排考试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并填写《特殊课程考试统计表(30学时以下含30学时)》(附件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审批。
2、各学院进入正方教务系统设置各课程考试、考核方式。(路径:考试管理-考试方式设定-来源表:选择“教学任务表”-开始查询-对应科目后考核栏点鼠标右键-设置考核方式(当前课号)进行设置;所有课程考核方式设置完成后可点下方“生成考试方式”-生成成功)
3、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考试安排表,并结合课程进度情况设置考试时间段。课程结束后一到两周可安排考试,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课程考试时间提前或延后的,请于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前告知教务处更改。
4、教务处按照“年级、课程代码、专业代码”生成试卷编号。特别注意,相同课程代码,不同考试方式的课程(含跨学部相同课程)需由开课学院于统一生成试卷编号前,以学院为单位提前报教务予以区分。
5、各学院进入系统设置各课程开闭卷情况。(路径: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试卷各参数设置-来源表选择“教学任务表”-考核方式选择“考试”-选择考试段-对应课程点鼠标右键“设置考试形式”)
6、由于各专业、年级实验、上机安排没有完全反映在课表中,希望各学部要求任课老师在课堂上与学生沟通,选择最佳考试时间;教务要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结合课程实际情况(该课程是否有实验课程;是否需提前或者延后考试等)安排考试时间,防止考试安排与上课冲突。(路径: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时间安排-年级选择“统一”;选择考试时间段-点击具体需安排的考试时间-选择需要排入该时间段的课程,在□内进行√选-点鼠标右键“增加到当前考试时间”-依次类推)
7、教务处进行考试地点的安排。
8、各学院安排监考老师(先将监考老师维护进本次考试,再进行安排)。
9、教务处定稿最终考试安排。
10、派监考学部进入教务系统打印考场名单,并将考场名单交由监考老师带入考场。
(路径: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地点安排-在相应考场点鼠标右键-考场学生名单打印-当前记录学生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名单/当前记录合课程学生名单< 合考课程>)
特此说明:
1、由于各学院完成每项工作的进度不同,因此考试安排相关工作每个步骤具体的开始和完成时间将在qq群及时与大家联系、通知。
2、表格电子版见qq群共享。
3、考试安排一旦下发,不允许临时改派监考老师。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到教务处进行备案。
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