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即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范围
本次选订教材仅涉及我校在读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即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使用的教材,不能超前多订。
二、教材选订原则
1.“适用”原则: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和教师应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教材使用管理办法》(院教〔2021〕63号)的规定选订教材。选订教材应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相符。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尽量选订经济适用教材,避免选订超学时、超内容、过度包装的高价教材。并切忌本科教学选用专科或者高职高专教材。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教育部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的获奖教材或同行公认水平较高的优质教材、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行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推荐的优秀教材。选用教材思想政治方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错误,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不得采选如下教材:内容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盗版盗印教材、未按规定程序选用及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3.“选新”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
4.凡涉及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课程教材”。请特别关注教务处每学期末发教务群共享的“马工程”课程及相关教材。
5. 严禁选用包销教材。学校教材供应商无法通过正常采购渠道采购到教材称为包销教材。凡因选用包销教材,导致教材供应商无法采购到教材、或内容与质量有严重问题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任由征订该教材的任课教师、课程组/专业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教学单位负责。
6. 杜绝征订在课堂中使用率极低或完全未使用的教材。
三、教材选订的要求
1.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学生学习的需要选订教材。
2.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若确无合适的出版教材选用而需要使用自编教材(讲义)时,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4. 各学院和教学单位应根据开课计划征订教材,原则上一门课程限选一种教材,征订数量应按学生人数和任课教师数严格报订。每学期只订购本学期开课教材,不要漏订转专业和复学学生的教材;同门课程同一教师只报领1本教师用书,3年内不更换新版本的教师不再报领教师用书。
5. 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审核通过后的境外原版教材方可列入教学使用。擅自征订和使用未经审核通过的境外原版教材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教材选订流程
征订教材必须做到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严格经过学院审核流程通过后,由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予以报送,同时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应做好教材审核签字记录。
1.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根据学期教学任务和教学大纲,填写教材采选信息,若任课教师所填写教材与教学大纲不符,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后,提交教材征订信息给相应课程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2.课程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所负责的课程教材或专业教材。审核通过后,由课程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提交所负责的课程教材征订信息,给相关学院/教学单位负责人。
3.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本学院/教学单位所选教材。审核通过后,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章,由教秘报送征订表(纸质和电子文档)给教务处。
4.教务处将学院/教学单位审核通过的教材征订表,上报分管校长审批,通过后,由教材管理部门组织征订工作。
5.教材缺货情况将及时回馈给各相关学院/教学单位,重新征订按上述流程执行。教材订单一经报出,一般不再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要填写“教材征订变更申请表”,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报送。
五、教材选订的时间安排
1.教师采选教材时间:2022年12月11日至19日
2.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六、填报及报送材料说明
1. 报送纸质版材料要求:所报材料均一式叁份(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教务处和教材科各存一份备案),签字完备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材料见附件。
2.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工作时间节点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304067687@qq.com。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运行科:027-59816518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教材征订表.xls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教师用书领用表.xlsx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教材变更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