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标准,是课程的指导性文件,是选用教材和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开展教学工作的依据,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学习效果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请各教学单位提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环节教学大纲,以便下一步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10月12日下班前(教学第6周周四)
二、提交范围:
全校所有年级、所有专业(本、专升本、专)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内学分课程和环节(包括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验和实践环节、实习、设计(含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以及部分课外学分课程与环节(基础课部负责部分)。
三、教学大纲要求:
1、课程目标应覆盖对应年级和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方案中,相应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支撑点;课程目标应清晰、可测量,并体现在教学内容和课后作业要求、考核方式和考核评价标准中。通识课程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参照对应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形成课程目标。
2、课程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课程重难点符合课程性质定位、考核方式对应课程目标和课程性质要求,考核内容覆盖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后均应适当布置一定量的课后练习、文献阅读。
3、考核评价标准细化、明确。
4、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撰写。
四、工作要求:
1、全校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此重要的教学工作,在本单位先行组织审核,确认符合学校规范要求,以教学单位为基本单位提交本单位教学大纲汇编册(电子文档)。
2、教学大纲汇编册(电子文档文件夹)提交材料命名规则如下:
一级目录:文件夹以“XX学院/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命名;
二级目录:文件夹以“XX专业”命名(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直接到三级目录)。
三级目录:word文档,以“课程名称”命名。
五、提交方式:
电子版文件夹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04067687@qq.com.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曹老师,联系电话:59816518。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