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要求,学校将对本科毕业生实行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并对全校所有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为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动员、课题征集、指导教师遴选、学生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指导学生文献查阅等开题准备工作。
(二)开题阶段(2023年2月1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和阶段检查。
(三)实施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论证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
(四)答辩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抄袭检测工作)、答辩和成绩评定。
(五)评价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各类材料的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全程采用知网系统管理,操作步骤:指导教师课题申报→ 学院课题审核→ 学生选题→ 任务书下达→ 开题报告→ 学生查阅文献资料,选择一篇外文原文并翻译上传→ 论文初稿(指导教师评语)→ 一稿(指导教师评语)→ 二稿(指导教师评语)→ 定稿(指导教师评语)→ 查重报告上传→ 指导教师评分并录入→ 学院安排评阅教师→ 评阅教师评分并录入→ 答辩资格审核→ 答辩安排→ 答辩评分并录入→ 学院成绩返回。
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要求的材料务必全部上传。
二、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和后期质量把关工作,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以不同形式检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施情况。
要根据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工作计划或方案。
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安排专人管理系统,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关,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本学院或专业实际,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制定**专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或**学院毕业论文实施细则),并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此备案为论文检查的重要依据。
各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管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
(一)严把选题关:课题的选择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选题务必结合实际,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选题。选题类型要多样化,题目的选择应坚持一人一题,题目不要太宽泛。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连续三届题目不得重复。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研究方向不允许发生变化,但论文具体题目可以做出适当修改。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选题必须经专业学科组集体讨论确定,学院把关。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一旦指导教师审定开题报告,毕业论文题目不允许更改。
(三)注重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训练严谨的学术规范,严格按照撰写规范执行。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与对指导教师的考评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令)、《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按有关规定或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三)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8篇。
(四)各学院应配备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责任人,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督促教师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
(五)各学院要组织好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将于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第2-3周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
(六)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考评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
(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材料的全过程存档,做好学院纸质材料的存档。
(八)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材料的准备,在完成我校毕业论文工作的同时,按《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完成2023届论文信息汇总表、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及附件材料等,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文档须做匿名处理等工作,确保2023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论文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