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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课程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教学评价工作的实际情况,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目标,拟对学校课程评价进行改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价改革目标与意义

1. 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是指在课程教学中,对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业成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分阶段的考核评价,是学生学业评价工作的通行做法。

2. 课程过程性评价的目标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专业化导向的考核原则,包含对学生所学理论知识、技能以及各种能力、态度、情感等的综合评价。

3.课程过程性评价的意义体现在:落实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成果为基础的教学理念,将阶段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实现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全面评价;引导学生改善学习态度,转变学习方式,变被动学习为自主学习,持续推动学生学习能力与学业成果的提升;改进教师课堂教学方法,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环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

二、实施要求

1.课程过程性评价需涉及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能力、学习态度等。

2.课程过程性评价需坚持多样化、多维度的考核形式。主要包括:考勤、课程作业(平时作业、综合性大作业、团队讨论作业、设计项目训练、作品展示、课程设计等)、单元测试、期末考试等。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计课程的考核方式,注重实验过程,加强对操作环节的考核,强调对学生实际能力的考核与评价,引导、增强学生自觉学习的能力和探索精神。

3.课程总评成绩需体现该课程特色,制定合理的成绩比例构成方案。评成绩构成比例:过程性评价成绩比例为50%~7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为30%~50%。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提出指导性比例要求,每门课程制定科学评价方案。

4.课程过程性评价须留存可供查证的书面或电子材料。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过程性评价的记载及存档工作;课程总成绩单应注明各类考核所占的比例和分数;任课教师要对课程评价改革的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完善评价方案,提高教学效果。每次过程性评价的相关材料,须按班级、学号顺序汇总装订成册,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方案放在第一页一起装订。过程性评价材料与期末考试试卷一起作为教学资料保留存档备查。

5.学期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各门试点课程任课教师进行总结与交流,并将本单位改革结果分析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试点课程进行检查与评估。学校将在总结已实施课程评价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课程评价改革办法和相关激励措施,持续推进课程过程性评价及其它教学模式改革,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1.每个学院选定4-5门本学期开设的本科课程进行试点。

2.请学院于330日前将课程评价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李蓓         电话:59200575



附件:课程评价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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